关于开展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
于2018年5月被列入中国社会组织申请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以下简称南南基金)机构名录,可参与南南基金项目申报。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以下简称中促会)作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国内社会组织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管理和监督南南基金项目的实施。
南南基金是我国政府设立的对外援助性质基金,旨在发挥中国特色援助模式在南南合作和国际发展合作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完善协作机制,创新援助方式,引导和带动国内社会资源和国际资源,更紧密地服务国家对外战略,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设定的各项目标。南南基金项目,是指由南南基金资助的,旨在援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提高当地基本医疗服务覆盖水平,提升当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善民生,提高经济、社会等发展水平的项目。
作为具有项目申报资格的社会组织,现向各会员单位征集符合南南基金援助性质的项目,并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和执行主体,向中促会申报,接受其审核。项目通过审核后立项,的会员单位作为项目执行团队参与项目的实施,在按照规定期限结项后,核学会向中促会提交项目最终报告和终结申请。
项目采取申报制,未经批准超出资助限额(单个项目资金申请需控制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费用,由实施项目的会员单位自行承担。将对批拨的南南基金项目经费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各会员单位如有符合南南基金援助性质的项目,并能协助核学会与项目实施所在国的非盈利机构或政府签署项目相关的谅解备忘录或得到项目合作伙伴意见的,请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项目建议书初稿及项目经费预算表初稿报送。
联系人:朱彦彦;联系电话:010-68576110;邮箱:cns_zyy@126.com
附件2:南南基金项目建议书.docx
附件3:预算表.xls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