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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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核能科普宣传大纲-核燃料循环(三)
发布日期:2020-05-27    发布:

绿色核能科普宣传大纲

核燃料循环(三)


5.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


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的物质,其放射性浓度或活度水平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气、液、固态废弃物,主要来自核燃料循环生产科研过程、核电站运行。放射性废物处理是对放射性废物进行最终处置的过程,包括:收集、分类、浓缩、焚烧、压缩、去污、固化、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废物处理的目标是尽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体积,以减少储存、运输和处置的费用;并尽可能回收或复用,减少向环境的释放。释放的放射性总量和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废物的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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